為減少遠途申請人申辦登記案件之往返次數,節省其時間及交通成本,提升為民服務品質,臺北市各地政事務所自103年8月20日起可受理遠途申請人申請登記案件先行審查,歡迎有需要的民眾多加利用!
臺北市政府地政局表示,只要申請人或代理人的戶籍地址或地政士事務所登記所在地在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以外之其他縣(市),且申請登記案件符合以下所列類型,並經申請人或代理人主動提出者,地政事務所即可先進行審查作業,並將審查結果告知申請人或代理人。

文章標籤

fefs4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